» 9歲孩子自殺再敲留守兒童問題警鐘
1月20日,離2014年春節(jié)僅有11天,安徽省望江縣9歲留守兒童小林(化名)在放寒假當天上吊自殺。這一天,他聽到了母親今年又不回家過年的消息。小林的父母離異,且都在外地打工,他從小就住在外祖父母與舅舅家中。小林自殺后,村干部通知父親回家,父親起初還不愿意,后經(jīng)村干部勸說,趕了回來,但拒絕與妻子一起為孩子守靈。
與“慎終追遠,繩其祖武”相比,守靈也是一種問喪的民俗,是親人們聚在一起,悼念死者,抒發(fā)緬懷之情,亦有最后陪伴之意。以此理解,小林父親拒絕守靈,也許再也傷害不到天國中的孩子了,但無疑給生者造成巨大創(chuàng)傷,也引發(fā)了輿論的口誅筆伐。
這是一名不稱職的父親。小林的死,或多或少與他的失責有關。夫妻不和、離異并非不可,而可怕之處在于對孩子缺乏最起碼的義務。小林被判給母親撫養(yǎng),父親每年支付2600元生活費,但已有兩年沒給。小林曾去找過父親討要,卻推脫說會在小林滿18歲后一次性支付。這已然違法!出事后,父親拿出了2000元為小林置辦一副棺材,兒子終于花上了父親的錢,卻是最后一筆,令人心情復雜。
與其說小林死于父母春節(jié)不回家,毋寧說他死于孤獨,死于消失的親情,死于不負責任的父親之手。然而,逝者已矣,在道德法庭上審判這名不稱職的父親有何意義呢?我們需要關注的是,法律為何不早點介入?社會應為避免類似悲劇做些什么?比如他拒絕支付生活費,這已明顯違法。至于所謂的“等到小林滿18歲后一次性給”,更是荒誕不經(jīng)的借口,同樣經(jīng)不起推敲。不知道小林的母親或外公外婆有無采取法律手段?生了孩子,不管不問;該支付生活費不支付,一再推卻。如此等等,都應該受到法律制裁。
關注小林的悲劇,應該放在留守兒童困境這個時代背景之下。我國目前有六千多萬留守兒童,他們仿佛一群被潮水拋到岸上的小魚,讓人感覺到危險、窒息。親情的缺席,魔手的侵襲,各種意外的不期而至,使留守兒童成為最易被傷害與遺忘的群體。缺乏親情,容易導致心理不健康,因之選擇自殺的并非孤例。如何讓留守兒童變得陽光些,已經(jīng)成為一個全社會的難題,沉重地擺在了大家面前。
具體到小林,他兼有留守兒童與父母離異的雙重不幸。據(jù)報道,他所在學校大部分學生都是留守兒童,其中父母在外打工的近200人,接近學校學生總數(shù)的四分之一。但是,“像小林這么可憐的,只有他一個!痹蛟谟,他無法體會到父母之愛,比如,小林已讀三年級,但父母從未陪他拿過成績單,平時學校開家長會,都是外公外婆和舅舅來參加。對這種弱勢群體中的弱勢群體,政府與學校是否應進行摸底,并及時提供基本的心理安慰?一定程度上說,正是家庭、學校、政府等多個環(huán)節(jié)的關愛缺失,最終導致了這場悲劇的發(fā)生。
曼德拉有句名言,“沒有什么比我們對待孩子的態(tài)度,更能深刻折射這個社會的核心價值追求了”。聯(lián)合國《兒童權利公約》更是明確要求,締約方為確保兒童的福祉,應采取一切適當?shù)牧⒎ê托姓胧1Wo孩子尤其是留守兒童,我們不缺少法律,缺少的是人性化的細節(jié),是有針對性的情感輸送,是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。留守兒童盼春節(jié),盼的何止是自己的親人回家,更是社會的關注與關愛。我們不妨反思,除了春節(jié)這樣舉國團圓的節(jié)日來臨之時,平時有多少目光停留在這群亟待關愛的群體之上?
一個9歲孩子究竟有多絕望才會選擇自縊身亡。小林用死再度為社會敲響了警鐘,警示關注留守兒童的處境,關注家庭離異的傷害。但愿人們關注這起悲劇的時間更長一些,不要將小林迅速遺忘,能夠汲取教訓防止悲劇重演。
http://star.news.sohu.com/s2014/liushou/?pvid=6aa0c692c0b968f8
網(wǎng)友評論2014-01-25 20:52
看評論,居然有人說是國家的責任...
原來父愛母愛國家也能代替。
明明是小孩姥姥不疼,舅舅不愛,父母都拿孩子當累贅。 孩子才絕望的,關國家什么事。。
網(wǎng)友評論2014-01-25 20:54
這又來找政府了。。。
網(wǎng)友評論2014-01-25 20:56
那么,政府怎么做?
剝脫這些父母的撫養(yǎng)權?
分分鐘黑你政府賣小孩信不信
網(wǎng)友評論2014-01-25 21:04
該死的自然會死,一切發(fā)生的都是理應發(fā)生的,所謂天地不仁
很多微觀下看到的悲劇其實并不是悲劇本身
網(wǎng)友評論2014-01-25 21: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