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樓主】江雪蓑笠翁2012-12-08 10:58
» 商務(wù)往來和貿(mào)易中,其實已經(jīng)是難以避免的環(huán)節(jié)大的合同還好說,小的合同即是很多NB的外企也已經(jīng)適應(yīng)了國情幾百萬、兩三千萬的合同,返點已經(jīng)有了行業(yè)規(guī)矩問題是真心的大家供應(yīng)商差不多同一個級別 用誰不用誰,其實基本屬于平衡問題如果這類的灰色行為,不對工程造成實質(zhì)性的影響看上去似乎也沒那么難以接受當(dāng)然這也是這個行業(yè)比較特殊似乎這么說有點兒不太清楚但是 打個比方 作為一個銷售人員 是選擇1W塊賣出去一樣?xùn)|西,同時500塊返點給了客戶還是9500塊賣出去了東西這兩種方式,哪種讓你的boss更能接受呢?
作者:坦尼2012-12-08 11:01
個人喜歡第二種,理智提醒我國情只有第一種
作者:江雪蓑笠翁2012-12-08 11:04
Post by 坦尼 (2012-12-08 11:01)
作者:kinght0072012-12-08 11:05
基層員工也做不了主
作者:江雪蓑笠翁2012-12-08 11:06
Post by 全都是骨頭 (2012-12-08 11:05) Post by 江雪蓑笠翁 (2012-12-08 11:04)
作者:徒有外表2012-12-08 11:11
提高點說句難聽點是犯罪。往往是這樣的,不。ab兩件質(zhì)量要求等完全差不多的,價格一樣的,你選擇了a他,他作為感謝你的選擇給的好處。這和提高兩個點一人一點完全不是一個性質(zhì)的。
作者:tyrael_x2012-12-08 11:12
香港的ICAC查不查這種事?
作者:江雪蓑笠翁2012-12-08 11:13
Post by kinght007 (2012-12-08 11:05) Post by 坦尼 (2012-12-08 11:06) Post by 國家級瘋子 (2012-12-08 11:09)
作者:專業(yè)挽尊三十年2012-12-08 11:37
首先要搞清楚一點:你這500元是讓給對方的采購代表,還是讓給對方的公司? 如果讓給對方公司,你就是做了好事不留名了,完全得不到任何意義。銷售方老板不太喜歡業(yè)務(wù)員私底下讓利給對方的,畢竟他不知道你實際讓的是300還是5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