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樓主】最愛小雨天2012-11-19 18:36
» 11月16日,浙江溫嶺公安局表示虐童案當事老師顏艷紅不構成犯罪,顏被釋放。知情人稱當時以涉嫌尋釁滋事刑拘顏艷紅,是“沒有辦法的辦法”,但檢方最終經(jīng)過“會診”,認為不能批捕。據(jù)悉受害孩子家長對此不能理解,準備起訴幼兒園。
作者:水星的雨2012-11-19 18:38
打人不是犯罪嗎?不是犯罪也能拘留半個月吧。就這么放了
作者:Arclite2012-11-19 18:46
已經(jīng)開除了吧?不過這倆的真實身份已經(jīng)被公布了,所以,就算被釋放,她們以后的日子也不好過咯
作者:ayanamei2012-11-19 18:46
打人不是犯罪嗎?不是犯罪也能拘留半個月吧。就這么放了 打人不是犯罪嗎?不是犯罪也能拘留半個月吧。就這么放了
作者:zhong21342012-11-19 18:56
打人不致傷不犯罪吧否則進去的人不要太多
作者:蒼穹飛羽2012-11-19 19:11
幼兒園賠錢吧
作者:完全沒有理由2012-11-19 19:18
溫嶺水很深的
作者:十大神獸2012-11-19 19:21
明顯是家長,認為兒子給你打了,你不賠點錢我不讓你好過。
作者:Kaienzoro2012-11-19 19:22
所以說“依法治國”“罪刑法定”這種東西爹不疼娘不愛的
作者:maioro2012-11-19 19:23
這就是事發(fā)后曝光于網(wǎng)上的“虐童”照片。從靜止的一瞬間,大家看到的是一個孩子滿臉痛苦地被一名女子提起耳朵并騰空,而女子臉上則是滿面笑容。照片曝光后,照片的女主人公浙江溫嶺幼兒教師顏艷紅被推上了輿論的封口浪尖。接著,有顏艷紅把學生塞進垃圾桶,用膠帶封住幼童的嘴的照片也陸續(xù)被人曝上網(wǎng)。盡管事后有聲音說,她并不是真的在虐待孩子,但是討伐之聲更甚,更多人要求將顏艷紅繩之以法。而就在第二天,溫嶺市公安局隨即立案,并以尋釁滋事罪逮捕了顏艷紅,對其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?墒,如此一來,隨即在社會上又引發(fā)了一片爭議。因為在我國的刑罰里,沒有“虐童罪”一項。有人表示,尋釁滋事罪和虐童行為風馬牛不相及,以這個罪名批捕實在可笑。甚至有律師認為,既然目前我國法律對“虐童”行為,沒有明確的刑法罪名,依罪刑法定的原則,顏某某不應被定罪。但也有人認為,顏艷紅傷天害理,超出底線,必須受法律嚴厲懲罰。尋釁滋事罪太輕,不足以懲罰虐待兒童的老師。當然,一片爭議聲中,更有法律界人士擔憂,尋釁滋事這個罪名在之后的起訴、判決中都會有麻煩。果然,隨后溫嶺檢察院拒絕批捕,認為此案需要補充偵查。顏艷紅親屬也提出要求司法鑒定,溫嶺市公安局于11月5號依法向檢察機關撤回案件,繼續(xù)偵查。直到昨天(11月16日),事件終于有了結果。溫嶺市政府新聞辦表示,警方經(jīng)深入偵查,認為涉案當事人顏某不構成犯罪,現(xiàn)依法撤銷刑事案件,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,羈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。溫嶺警方16日依法釋放了顏某。有專家認為,目前國內(nèi)有一個現(xiàn)象,就是一個事件一旦成為社會熱點,司法容易受輿論左右。中國青年報早前的一篇評論就說,面對幼童被虐,不少人油然萌生對幼童的同情與憐憫、對顏艷紅的撻伐乃至仇恨,這種情感可以理解,但不宜試圖用憤怒去干擾司法部門,甚至想怎么嚴懲當事人就怎么嚴懲。特別是當警方以尋釁滋事罪立案明顯牽強時,還大肆叫好。若放任警方這種做法,有一天我們也可能被輕易裝進去。而對于虐待兒童的相關法律,有法律界人士也指出,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。版權聲明:視頻內(nèi)容屬中國時刻、深圳廣電集團原創(chuàng) 轉(zhuǎn)載請嚴格注明出處并做鏈接
作者:jinmaple2012-11-19 19:24
連嫖宿幼女都不算什么大事 虐童關了15天該滿足了啊
作者:cartneyklw2012-11-19 19:25
溫嶺水很深的
作者:MalGanis2012-11-19 19:35
Post by 水星的雨 (2012-11-19 19:30) Post by 水星的雨 (2012-11-19 19:30)真不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這時候怎么不現(xiàn)身了。難道逼著這群孩子長大后趁著未成年去把老師打一頓?
作者:春天正是睡覺天2012-11-19 19:42
沒有刑責,也可以民事訴訟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