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最近要我們簽了競業(yè)協(xié)議,大概內(nèi)容就是公司列舉了一堆競爭公司名單,如果我們辭職或者被公司辭退,
在一年內(nèi)不能加入在競爭公司名單里的公司上班,公司會給1-3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。如果違反協(xié)議,則要賠償公司3倍的補償款。
但問題在于
1)這個競爭公司名單不是固定的,公司可以隨時更新。
2)補償款是在離職的情況下才能拿,而且公司會決定是否有必要給你,如果決的你不重要,是可以不給的,那你就可以去這些公司工作。
但如果公司覺得你比較重要,就可以給你補償款,然后禁止你去。
莫名其妙被公司套上這么一個枷鎖,很郁悶,想知道法律專家和hr的建議?這叫枷鎖?
精液協(xié)議是合法的啊 Post by 壯懷激烈 (2012-08-27 15:50)
勞動合同很早就簽了,這個是中間突然加進來的。如果拒簽違法么?有法律支持公司可以要求員工必須簽么?競業(yè)條款或者保密條款這樣約定是可以的,給出公司名單算客氣的,一般都是直接“相關(guān)行業(yè)”了,不過要給出經(jīng)濟補助。
你們公司約定的補助明顯偏低,經(jīng)濟補助一般是限制從業(yè)多久就給多少個月的工資,這個工資以上一年度當?shù)貥藴屎湍闵弦荒甓鹊钠骄べY為標準確定涉及同業(yè)競爭和保密協(xié)議的 這種協(xié)定是合理的 給與的補償也比較合理 已經(jīng)是良心公司了 Post by 滄狼 (2012-08-27 15:52)
如果賠償是這樣 我覺得也蠻合適啊。
關(guān)鍵主動權(quán)全在公司手里了,你去的公司算不算競爭公司,給不給你補償金,都是公司一句話的事情。給你3個月工資的話,只要你3個月之內(nèi)不去這些公司上班就行了,超過這個期限就可以不理了。正常,合法
字數(shù)。你真的認為那東西有用?
我一貫覺得那東西是象征性的
你不說他不說 大家都不說 公司怎么知道?給幾個月,就禁幾個月
但是...還有更沒良心的,所以LZ這個還是良心大大的
你可以主動跟公司商量,要求把這個限制改成相關(guān)行業(yè),至于補償金不給你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的當然要給錢啦
不給錢就當它放屁他給你補償,你就要遵守
如果他不給你,你就沒義務(wù)遵守.說明你也不重要.
如果他覺得你很重要,也不會輕易讓你走.好像是給幾個月補償,就有效幾個月……
要禁止一年,就要12個月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