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拾信用卡將錢取走 欲還錢卡遭失主敲詐
一男子撿到一個裝有銀行卡、身份證等證件的卡包,男子用失主身份證上的生日猜中了銀行卡密碼,伙同朋友喬裝后,在自動取款機上取出卡內的17300元錢。次日,二人后悔,欲將卡和錢歸還失主,失主卻向他們索要8000元“損失費”。
昨日,記者從新鄭市檢察院獲悉,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,法院以銀行卡詐騙罪判處兩名男子有期徒刑各一年;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失主有期徒刑八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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撿銀行卡猜中卡密碼
今年6月4日中午,在新鄭打工的李某下班路過龍湖鎮(zhèn)張溝村時,在一家棋牌室門外撿到一個證件包,內有身份證、駕駛證和一張銀行卡。李某想到很多人都把生日設成銀行卡密碼,就想嘗試用失主身份證上的生日取這張卡里的錢。
下午,李某叫上工友靳某一起去取錢,為躲避監(jiān)控探頭,兩人戴著墨鏡、太陽帽到龍湖鎮(zhèn)一家銀行的自動取款機前,插卡輸入失主的生日后,果然猜中了密碼。而后,兩人輾轉多家銀行,在數(shù)臺自動取款機上分多次取出17300元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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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悔取錢欲還錢
到家后,李某把此事告訴妻子,妻子勸他說:“這是犯法的,你趕緊聯(lián)系失主,把錢還上。”李某也感覺事鬧大了,就和靳某商量次日再把錢存到卡里。第二天,他們來到一家銀行的自動取款機時,發(fā)現(xiàn)這張銀行卡已無法使用。
原來,失主何某丟了包后,當晚通過銀行客服查詢發(fā)現(xiàn),卡內17300元錢已被取走,何某遂將銀行卡掛失并報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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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主索要8000元“損失費”
李某回家后,其妻子用包內的一個電話號碼聯(lián)系到了失主何某,說要把卡和錢還給他,何某卻說這件事給他帶來了很大損失,得賠他“損失費”:“從卡上取走多少錢,就得賠多少,不賠的話,就報警把你丈夫交給派出所處理!
最終,雙方商定賠償8000元“損失費”私了。李某的妻子來到何某家,將相關證件、17300元錢和8000“損失費”交給何某,雙方簽訂了“所有物品已返還,從此不追究法律責任”的私了協(xié)議。
6月8日,李某、靳某二人心中不踏實,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,并交代了被何某敲詐一事。這才叫一鍋端失主傻缺 我是法盲,還了錢的為什么判那么重。。 Post by 老黑矮胖窮挫短快 (2012-08-02 17:03)
不還被查到判更重,我猜的感覺可以用緩刑或者免予處罰吧。撿的兩個人。
至于失主…… 不知道怎么想的啊。都是自作自受,撿錢的本身有非法侵占他人財物的行為
事后去歸還的話只能叫積極補償對方損失,連中止都談不上
但是因為是撿到之后非法占有,相比偷竊和搶劫的不良影響要小,加上有悔罪和彌補的表現(xiàn)
按理說應該是判輕一些,但肯定是要判的
至于失主就是敲詐,沒什么好說的都是二貨……膽子真大啊。
失主傻缺
這回復的圖片又是啥系列 [s:32]那現(xiàn)在撿的那個會不會后悔了,又是損失費又是坐牢,早知道不還了!早知道不還了
這回復的圖片又是啥系列
暴走漫畫笑死了...
這年頭,都貪便宜捉死去還款的兩個人應該使用緩刑才對
有主動歸還和投案自首的情節(jié)那個失主……絕對的SX關鍵是結果亮了,法院全收~還錢的判得重了吧。。